按照教学计划的安排,2007级高职毕业生应于2009年7月—2010年5月进行毕业实习。毕业实习是高职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,是实现高职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。通过实习,拓宽学生知识面,进一步提高独立分析、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,激发学生敬业、创业精神,为学生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。为组织好本届毕业实习工作,特作如下安排。
此次毕业实习,其地点落实采用各专业联系推荐和学生自主联系相结合的办法。
(1)凡有接收单位的学生,可到这些单位实习;(2)凡不能联系实习单位的,可由辅导员先登记,由系部推荐到校外实习基地或有关单位进行实习;(3)外省的学生亦可按照就近的原则,在所在省市的有关单位实习。(4)学生落实实习地点后于2009年9月10日前将实习单位报论文辅导老师,由辅导员汇总后报系办。(5)学生实习期间系领导、辅导员和辅导教师应定期走访实习单位,了解学生实习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意见,协调解决实习工作中的问题。
2009年7月20日至2010年4月20日为实习阶段,实际实习33周。2009年12月29日第一次返校;4月6日第二次返校。
1、实习期间应该注意安全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2、实习学生必须按时返校(2010年4月6日交毕业论文定稿,4月6日第二次返校实习结束交毕业实习报告定稿)。3、实习期间学生以论文辅导名单所列形成实习小组,以便相互联系。4、实习期间应该按照计划完成毕业论文和实习报告。应认真做实习工作笔记,毕业论文和实习报告。实习结束时交“实习、就业协议书”。